電視演播室有下列一些特點:
1、根據使用要求,電視演播室要配備各式各樣的燈具、道具、景片。因此室內空間面積和體積都比較大,一般小型演播室面積為80~150平方米,中型演播室400~800平方米,大型演播室為800~1000平方米。
這樣的演播室一般是一室多用,它的聲學特性應儘可能滿足各種節目製作的要求。
2、各類綜藝節目大部分要求在演播室內現場直播,以取得最佳的現場效果和社會效益。目前電視節目製作已採用聲象同期錄製的工藝來完成,音頻系統大部分採用立體聲系統,這就使得對演播室混響時間的要求與傳統錄製有很大區別。
3、 隨着電視攝錄設備數字化技術的廣泛應用,將對電視演播室聲學設計中的隔聲、隔振和室內噪聲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4、一般錄音用的傳聲器不希望出現在畫面里,這就要求傳聲器與演員有一定的距離,為了保持合理的聲學比,演播室的混響時間要求適當的短。
5、為使演播室能適應一室多用的要求,室內要設計多種設施。模擬多種聲音效果,如果混響時間長,則勢必造成錄音效果與環境效果不真實、不吻合,破壞了統一性。
6、演播室在工作時,攝像機在移動,演播人員和工作人員也經常在走動,因此室內的背景噪聲比錄音室高,採用短混響時間可增加室內的聲吸收,以利於抑制背景噪聲。
7、在演播室進行大型節目現場直播時,室內一般要有100~500名觀眾,演播室內聲場比較複雜,包括觀眾席前的擴聲系統的聲音,演奏區反送節目的音樂和演員表現聲等。在這種情況下,要使播出的節目聲有較高清晰度,就需要通過電子設備來有效抑制聲反饋,這就要在演播室建築聲學設計上設計短混響的環境,這樣有助於提高節目語言的清晰度。基於上述考慮,電視演播室的設計混響時間應選擇短一些。一般80~150平方米演播室選擇為0.4~0.5秒,400~800平方米選擇為0.7~0.8秒,800~1000平方米選擇為0.8~0.9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