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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泵噪聲擾民嚴重,業主起訴開發商

南都訊 記者陳萬如 好不容易買下一套限價房,沒想到入住后飽受負二層的水泵房噪音困擾。前日,天河法院開庭審理蘿崗區龍光峰景華庭8戶業主起訴開發商龍光地產案件。

2年前曾整改,幾個月後噪音再起

“每天晚上睡覺時,都感覺到房間里傳出嗡嗡嗡低沉的聲音,晚上躺在床上聲音尤為明顯,床都在晃。”居住在小區5A棟二樓的業主陳錫傑說,隨着入住的人數越來越多,5A和5B棟低層住戶發覺響聲越來越大,連4樓住戶也能聽到噪音。

據業主們說,2009年底環保部門現場監測,顯示噪音超標,開發商龍光地產一度對水泵房進行整改,但幾個月噪音再起。

今年年初陳錫傑和另一名業主率先起訴開發商龍光地產,其後1-4樓受到影響的8戶人家也提出起訴,要求開發商搬走水泵房,並賠償每戶5萬元精神損害金。

業主們說,水泵房總功率共221.5千瓦,而開放商為了節省成本,沒有將首層架空,購房時也沒有告知他們負二層放水泵,涉嫌欺詐。

開發商廣州龍光地產總經理朱偉明表示,已按照蘿崗區環保局的要求整改。龍光物業管理公司的林經理也稱,整改時已在水泵房加裝減振板和減振膠,目前正在等候檢測機構到現場檢驗整改效果。此外朱林二人均不願透露更多的信息。

對此,一名供職於建築設計院的給排水設計師向記者透露,國內通行的做法是把水泵房設在遠離住宅的地下室,一般會將首層架空。但目前尚未有明確的標準規範水泵房的設計,也沒有規定必須向業主披露有關水泵房設計的信息,因此也難以將開發商的行為界定為違規。

專家:技術上可解決噪音問題

市政協委員、中國聲學學會環境聲學分會委員盧慶普認為,解決水泵房等室內噪音問題首先要找准問題根源。  

水泵房的噪音是通過建築結構傳導。若設備開啟后的噪音值與未開啟設備時的本底值存在5dB(A )以上的差值,住戶便會聽到明顯的噪音,但從國家標準來看,室內噪音未超過特定的限定值即達標。要消除住戶聽覺上的不適感,需要針對聲源(振動設備)上採取系統的減振措施,消除與環境背景的聲音差值。

“這個問題技術上完全可以解決,業主可請具備資質的建築設備檢測機構出具報告,檢查水泵和減振設備是否正確安裝,以此要求開發商整改。也可在訴訟時要求法院指定機構對噪音成因作司法鑒定。”盧慶普稱廣州市內已有其它案例循此途徑解決糾紛,至於業主擔心整改後設備老化噪音再起的問題,盧慶普稱業主可通過業委會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更換水泵零件來解決。他認為這種方式比要求整體搬遷水泵房更具有可行性。

記者從一家專業減振器公司了解到,為一台水泵進行減振降噪的整改,費用約為2 .5萬元一台,減振效果可持續10年以上,經他們處理的個案有的已使用了20多年。其技術負責人鄭先生說,搬遷水泵房不一定能解決噪音問題,因為供水的管道已經設置在那裡,搬走了泵房,噪音也有可能經管道透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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